考核評量

※主辦單位得視情況,保留調整考核評量之權利※

 

結業資格:學員必須符合以下三條件,方能取得結業資格,說明如下:

 

(一)出席狀況:缺席時數不超過總研習時數(189小時)之10%(19小時) (全勤學員者另於結業成績加分)。

 

(二)學習評鑑:小組專題報告、個人心得報告、課堂表現及相關課前(後)報告作業等綜合評比成績經審核達70分以上(含)。

 

(三)需全程參加外部研習及海外研習活動為結訓必要條件。

   

學習獎勵

 

(一)個人:依據課堂參與、課程作業、專題報告及個人研習報告等面向進行個別學員成績評比,並評選表現最優異之前三名,於結業暨授證典禮予以表揚嘉獎。

 

(二)小組:依據小組課堂參與與專題成果報告等表現進行綜合評比,並從中評選最優秀之組別,於結業暨授證典禮予以表揚嘉獎。

   

退訓機制

 

(一)參訓學員如開班典禮後確認退訓,該員則喪失銀行公會補助資格,本計畫學費差額將改由參訓學員或參訓機構自行負擔(補助金額扣除已受訓課程費用);如課程受訓時數未達國內課程總時數(189小時)之1/3(63小時),機構則可申請換人,受訓時數已達1/3以上,則循退訓規定辦理。

 

(二)參訓學員缺席時數不超過總研習時數(189小時)之10%(19小時),如超過則該員喪失結業與公會補助資格,參訓費用須由參訓學員或參訓機構自行負擔,費用為補助金額全額(依該年度公告金額)。

 

(三)全程參加外部研習及海外研習活動為結訓必要條件,未能全程參加者則喪失結業與公會補助資格,參訓費用須由參訓學員或參訓機構自行負擔,費用為補助金額(依該年度公告金額)扣除海外考察機票住宿費。(【例外條款】:如因不可歸責於派訓機構與學員之因素,經認可得改以其他方式充抵時數。)。

 考核評量

※主辦單位得視情況,保留調整考核評量之權利※

 

結業資格:學員必須符合以下兩條件,方能取得結業資格,說明如下:

 

(一)出席狀況:缺席時數不超過總研習時數(189小時)之10%(19小時) (全勤學員者另於結業成績加分)。

 

(二)學習評鑑:小組專題報告、個人心得報告、課堂表現及相關課前(後)報告作業等綜合評比成績經審核達70分以上(含)。

 

(三)需全程參加外部研習及海外研習活動為結訓必要條件。

   

學習獎勵

 

(一)個人:依據課堂參與、課程作業、專題報告及個人研習報告等面向進行個別學員成績評比,並評選表現最優異之前三名,於結業暨授證典禮予以表揚嘉獎。

 

(二)小組:依據小組課堂參與與專題成果報告等表現進行綜合評比,並從中評選最優秀之組別,於結業暨授證典禮予以表揚嘉獎。

   

退訓機制

 

(一)參訓學員如開班典禮後確認退訓,該員則喪失銀行公會補助資格,本計畫學費差額將改由參訓學員或參訓機構自行負擔(補助金額扣除已受訓課程費用);如課程受訓時數未達國內課程總時數(189小時)之1/3(63小時),機構則可申請換人,受訓時數已達1/3以上,則循退訓規定辦理。

 

(二)參訓學員缺席時數不超過總研習時數(189小時)之10%(19小時),如超過則該員喪失結業與公會補助資格,參訓費用須由參訓學員或參訓機構自行負擔,費用為補助金額全額(依該年度公告金額)。

 

(三)全程參加外部研習及海外研習活動為結訓必要條件,未能全程參加者則喪失結業與公會補助資格,參訓費用須由參訓學員或參訓機構自行負擔,費用為補助金額(依該年度公告金額)扣除海外考察機票住宿費。(【例外條款】:如因不可歸責於派訓機構與學員之因素,經認可得改以其他方式充抵時數。)。